星期五, 1月 21, 2005

21/01/2005



我不懂攝影,對此亦沒有太大興趣,把相貼出來不過是想過一過癮。希望懂攝影的朋友會放過我,不要取笑我就可以了。

1 Comments:

Blogger abcfan said...

對呀,我影相的時候正是團契活動,心情當然輕鬆了。
我同意妳說的話,技巧是必須但不是最重要的。妳所說的「拍出來的感覺」,我想是說「感情的表達」吧。技巧一流表達感情當然遠為容易,但純為表現技巧高超而的作品,應該就是妳所說的「沒有意思」吧!
不知道有沒有眼福可以在網上一看妳的作品呢?

12:19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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