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1月 12, 2004

12/11/2004

回頭說昨天晚上的三福,實習的對象名叫Bonnie,是Sandy的團友(大姐明)的朋友,此前大家也沒有見過她。本來Bonnie說是沒有空來的,因此Sandy已找了另外一名對象;但怎知Bonnie又突然說可以來,我們抱著「對象不要推」的原則,就邀請Bonnie晚上八時三十分到教會來。

多了一位對象,要拆隊,我就離開本隊,跟鄰隊隊長Ida姐一隊。談笑間,知道Bonnie其實不是第一次來教會,此前也來過幾次崇拜。Bonnie是一位中年女仕,有一個十歲大的兒子,已離婚,但又繼續和丈夫及兒子同住。Bonnie現在辭了職,在PolyU讀social work,是part-time的degree課程,今年是Year 4。這叫做full-time讀part-time。


與Bonnie談得久了,還沒有進入福音,就發現基本上Bonnie是信了的!她甚至乎說:「我對上帝的信心,比你們不少基督徒的還要大!」但Ida和我見她對福音本身的好些地方有誤解,也就把整個福音再講一次。結果是Ida帶Bonnie決志了的。

這是我第一次的拆隊,第一次跟Ida合作;雖然已為人母、又生過孩子;我覺得Ida是一個很美的女人。一個很美的媽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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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去了沙田補習。是A-Level的學生,今次是第三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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