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0月 21, 2004

21/10/2004

今天很晚才放工,返到教會時已經接近七時半了。座位還沒有坐暖,就跟Ida姐給第一階段的同學作出隊示範。是引言的部份,主要是Ida姐示範,我只是作一些簡單的回應。

今次出隊的對象也是Sandy找來的,他名叫Tommy,是Sandy的一位女團友的男朋友,一位有少許麻甩味的接近三十歲的青年。他很搞笑,我們一起談天時笑聲不絕於耳。Tommy是做物業管理的,當我知道他家住柴灣,我就告訴他,我讀中學的時候也是住在柴灣的;我倆立時加添了幾分親切感。Tommy和我也很喜歡光顧柴灣警察宿舍樓下的合作社;雖然合作社的食物味道普通、款色少、價錢又不是特別的便宜;但勝在環境舒適而又永遠不愁沒有座位,所以還是吸引到不少懶人前去的。

福音內容還是由Nelson隊長全程負責,Tommy聽得用心,提出了不少問題,我們都客觀地表達了一些自己的看法,交流一下。Tommy本身沒有宗教信仰,但他的媽媽是佛教徒,Tommy也就對佛教有一些基本認識。聽罷整個福音,Tommy禮貌的表示,他根本感覺不到上帝的存在,怎麼辦?

我心裡頓時想起了一節聖經,很想跟Tommy分享,可惜怎樣想也背不出來。怪就怪自己平時沒有勤讀聖經吧。那節聖經是羅馬書第一章二十節: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我現在已經把這節聖經背得熟了,空閒時背誦一下、思想一下,覺得很有意思。

是的,真理不一定需要「越辯越明」。真理有時候是不言自明的。耶穌說:「我就是真理。」這是自大嗎?如果現在有人跟你說:「我就是真理。」你一定會說:「神經病!」但耶穌呢?假若耶穌真的就是真理,這樣說就不是自大了。

回頭說Tommy,他表示對信仰還要多想一下,所以沒有決志信主。我們當然尊重。希望他日後能夠多點回來教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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